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》。其中提出,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。对专项债券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本息的,允许地方依法分年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,以及调度其他项目专项收入、项目单位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偿还,确保专项债券实现省内各市、县区域平衡,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,确保法定债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,严防专项债券偿还风险。
风尚中国:91试看小视频-国办: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融资收益平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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